今年,江苏省大湖流域蓝藻提前暴发,造成比较严重的水污染,国家和省主要领导高度关注,温家宝总理、曾增炎副总理几次作为重要批示,并分别赶赴菠萝省无锡考察指导,亲自主持召开座谈会。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的批示,江苏省按照bob电竞体育博彩_博鱼体育-手机版官网提出的“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要求,对治理太湖流域污染问题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依法治理,坚决淘汰违规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依法清理淘汰违法违规和排放不达标企业。凡未取得工商登记注册、实施工业产品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却未在规定期限内领证、被责令关闭又擅自恢复生产的企业,依法予以取缔;凡《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明确规定应当关停并已下达限期整治决定,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或在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一律限期关停;凡发生过重物大污染事故、现仍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立即停产并限期整改;凡在整改期限内拒不整改、无法完成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限期转产或搬迁治理。
2008年年底前关闭淘汰2150家小化工生产企业;2010年,淘汰太湖地区落后炼铁能力79万吨、炼钢能力103.4万吨。实施太湖地区水泥落后生产能力淘汰实施方案。2008年淘汰所有太湖地区年产5万吨以下废纸造纸、年加工80万张(折牛皮标张)以下的制革、年产1万吨以下的酒精和淀粉生产线。
二、提高标准,进一步提高重污染行业的准入门槛。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和区域环境准入条件。参照国际先进标准,对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以及印染、化工、造纸、钢铁、电镀等行业制定新的污染排放标准,提高COD、氨氮和总磷排放限值,并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行业全面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或相应行业一级排放标准。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项目审核程序和环保准入制度。在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药、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含氮、磷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禁止建设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的项目;禁止建设废水排入现状水质达不到水功能区要求水域的所有污染项目。切实加强区域环评和项目环评工作,对排污总量已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以及划定的“清水廊道”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对于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从严进行控制,确需改造升级的,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必须通过老企业减排两倍的总量来平衡,实施“减二增一”。对于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也必须通过老企业等量减排予以平衡,实施“减一增一”。
三、严控排污,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重点抓好2个国家级和49家省级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引导各级各类开发工我开展生态工业园建设。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或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核定指标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全面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向社会公布企业名单和审核结果。2009年,对化工、印染、冶金、酿造、造纸、电镀等重污染行业的所有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2010年,完成所有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支持一批先进成熟的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改造项目,重点扶持建设一批污染物“零排放”的示范企业。
四、转变方式,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太湖地区人口稠密、城镇密集,经济总量大、污染负荷重,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治本之策。江苏省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高技术、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的“两高两低产业”,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形成节约、环保、高效的产业体系。到2010年,太湖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实现新一轮“双倍增”,生产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40%,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五、多管齐下,合力推进太湖流域的污染防治。加大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控制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快建设调水引流工程,积极开展疏浚清淤和生态修复。“十一五”期间,先在沿湖1公里、主要水源保护区周边2公里、入湖河道上溯10公里两侧各500米等重点区域先行试点起步,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退耕、退渔、退养、还林、还湖、还湿地,建设生态隔离带。组织开展关键技术研究攻关,提高科技治污水平。加快推进机制创新,努力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污染治理投入机制。加大治污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推进环境价格改革。按照补偿治理成本的原则,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从2008年起,太湖地区各市、县(市)要从新增财力中划出10%-20%,专项用于太湖水污染治理;到2010年,太湖地区全社会环保投入占GDP的比例提高到3%以上。坚持依法治太、铁腕治污,切实加强环保执法监管,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对渎职失职的责任人予以严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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