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公布,《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公布,《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
《处分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处分办法》共24条,对应受处分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及其处分等作了明确规定。
解读 隐瞒土地违规处分主要领导 《处分办法》指出,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将受处分。
《处分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一)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 (四)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国有土地出让禁止五类行为 《处分办法》指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一)应当采取出让方式而采用划拨方式或者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而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二)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采取与投标人、竞买人恶意串通,故意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竞买人等方式,操纵中标人、竞得人的确定或者出让结果的; (三)违反规定减免或者变相减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擅自批准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的; (五)其他违反规定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审批不得违反调控政策 《处分办法》指出,行政机关在土地审批和供应过程中不执行或者违反国家土地调控政策,情节严重的,有关责任人员将给予开除处分
《处分办法》指出,行政机关在土地审批和供应过程中不执行或者违反国家土地调控政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对bob电竞体育博彩_博鱼体育-手机版官网明确要求暂停土地审批仍不停止审批的; (二)对bob电竞体育博彩_博鱼体育-手机版官网明确禁止供地的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的。
《处分办法》指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反土地管理规定,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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