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我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累计形成节能3.4亿吨标准煤的能力,超出节能2.4亿吨标准煤的预计目标。 “十二五”时期,推进重点项目、重点领域节能减排仍是我国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目标的重要抓手。
确立节能重点项目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首先,这些项目是我国重点用能领域,如建筑能耗已占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的27%左右,在这些领域的突破将对节能减排的整体形势产生重大影响;其次,这些工程项目往往投资巨大,科研及管理水平较高,资源的集中更加容易实现节能减排技术的突破和管理水平的提升;第三,在这些重点工程领域的能耗及能源使用效率方面,我国和其他国家相比差距较大,通过对其节能改造和升级,对于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科学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推进重点项目、重点领域节能减排是我国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目标的重要抓手,按照“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要求,应努力做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依法加强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现节能2.5亿吨标准煤。落实目标责任,实行能源审计制度,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建立健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扩大能源管理师试点。实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快实施节能改造,提高能源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工业节能减排。重点推进电力、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造纸、纺织、印染、食品加工等行业节能减排,明确目标任务,加强行业指导,推动技术进步,强化监督管理。发展热电联产,推广分布式能源。开展智能电网试点。推广煤炭清洁利用,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效提升计划。推动信息数据中心、通信机房和基站节能改造。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以湘江流域为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三是推动建筑节能。制定并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提高标准执行率。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实施“节能暖房”工程,改造供热老旧管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和能耗定额管理。做好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建材和再生建材,继续推广散装水泥。
四是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科学合理配置城市各种交通资源,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提高铁路电气化比重。实施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在有条件的重点城市和地区逐步实施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积极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五是促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推进节能型住宅建设,推动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沼气,加强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
六是推动商业和民用节能。在居民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家电、照明产品,鼓励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支持乘用公共交通,提倡绿色出行。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过度包装,抑制不合理消费。
七是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实行更加严格的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公共机构办公区节能改造,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中国砖瓦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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