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推进工作
积极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将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纳入法制化轨道,研究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利用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依法构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管理体系。实现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保障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二)健全标准体系,建设信息平台
研究完善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发挥综合利用产品和应用标准的支撑作用,推动和规范产业发展;制修订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统计与分析、环境要求及安全评价等方面的基础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修订综合利用设备、工艺、产品质量等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促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标准和建筑标准、施工规范等上下游产业标准之间的衔接,解决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应用的标准瓶颈问题。
建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综合利用及堆存状况等数据信息收集渠道和公共信息平台,加强数据监测分析,发布年度报告,逐步实现信息发布制度化。将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数据信息纳入国民经济统计体系,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作的长期开展和分阶段重点实施提供决策依据。鼓励建设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技术、产品、市场的信息库和专家管理系统,搭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产品展示的服务平台。
(三)加强创新研究,推进技术进步
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对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共性关键技术研发进行支持,重点支持工业试验阶段的自主创新。加强低能耗超细粉碎、高效分离等重点共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建立高水平技术研发中心。结合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的实施,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培养一批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支持创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发布先进适用技术目录,建设示范工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转让。
(四)建设示范基地,培育专业化企业
在河北承德、山西朔州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堆存集中的地区,着重技术创新、体制创新,建设一批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为主要特色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强技术、资金等方面的引导,鼓励地方政府出台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支持基地建设。完善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链,构建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为关键节点、以高效利用为核心、具有区域特色的循环经济产业新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建立符合国情、适合不同行业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管理体制,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及专家的作用,形成一套完善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政策体系和推广机制,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现跨越式发展。
依托核心技术,通过资本纽带、业务整合,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较强产业竞争力的专业化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集团;发挥专业化企业集团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市场引领等方面的带动作用,形成企业集群效应。
(五)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
开展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试点工作;完善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制度;进一步研究完善税收优惠目录,重点支持大宗、高附加值综合利用产品;推进资源税改革,提高资源产品的资源税税率,促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动以环境税替代排污费,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创造良好环境;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建立用于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将符合条件的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纳入节能、环境标志等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循环经济专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技术改造以及重点项目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资金、社会资金向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领域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