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有公司” 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在现场调研座谈时,该公司董事长寇全有、邯郸市建筑节能办负责同志与调研组谈到了“全有困境”:
一、产品销售有困难。由于建筑垃圾建材化是一个新事物,宣传工作还没有到位,人们对建筑垃圾建材制品,在思想上有一种抵触情绪,总认为自己所居之处与“垃圾”相关,不太愿意接受建筑垃圾建材制品。他们希望相关方面重视这件事情,想办法解除老百姓的后顾之忧,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
二、应用标准不完善。虽然国家在2010年9月、2011年8月发布《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骨料》、《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标准,但尚无与之配套的地方标准及相关图集,从建材产品转化为建筑产品,还存在操作上的难度。他们希望自己的产品有根有据地放到图纸上,并通过开发商转化成为利国利民的建筑产品。
三、用地问题难落实。该公司现在没有属于自己的厂址,租用着位于开发区内天池村的近300亩地,光是每年的租金就得开支100万元。寇全有很想把这块地买下来,但是苦于手里没有那么多钱。他想通过某种优惠的方式得到这块地。比如最好是得到政府一定的资助,或者别的扶持性办法也好。厂址问题也是他的后顾之忧。
政府应实施“五抓” 力推建筑垃圾资源化
建筑垃圾资源化的“邯郸实践”,充分体现了循环经济的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原则,是城镇建设科学发展的典型举措。为解决建筑垃圾资源化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政府和企业还应做好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企业主要是通过加强管理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成本,尤其使产品朝着结构材料与功能材料、生产节能与使用节能一体化方向发展。政府应站在促进科学发展的高度,实施“五抓”,强力推进建筑垃圾建材化:
一、抓政策法规。健全政策法规体系,是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根本保障。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属新兴产业,应加快立法步伐、出台与之相关的配套政策,明确建筑垃圾处理的主体、责任、权利和要求,制订市场准入制度等,确保这一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抓地方标准。建材产品是建筑产品的基础,国家标准是地方标准的依据。相关部门应依据国家《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骨料》、《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抓紧制订河北省地方标准并出版相关图集,更好地实现建筑垃圾建材化产品向建筑产品的转化。
三、抓生态宣传。目前,生态环境宣传的氛围日益浓厚。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的宣传力度应加强,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积极使用建筑垃圾建材化产品。
四、抓带头示范。建筑垃圾建材化产品的生产与使用,是一个城市文明与进步的体现。各级城市政府应从自身做起,凡由政府采购的工程,均应首选建筑垃圾建材化产品,更好地促进城市的生态环境建设。
五、抓企业帮扶。建设、国土、财税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在技术、场地、税费、资金等方面,为生产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事业的发展。 (中国砖瓦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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