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节约能源是缓解资源约束矛盾、从源头减轻环境污染的必然选择,更是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6月8日至14日是全国节能宣传周,今年的主题为“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江苏省各地正在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营造加强节能降碳、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氛围,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建设美丽家园。
在江苏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各地坚持把节能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扎实推进,全省节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十一五”期间,江苏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0.45%,高于全国19.1%的平均水平,超额完成五年节能目标。“十二五”前3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2.14%,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65.2%,超过序时进度。8年来,江苏省共节约能源9000多万吨标准煤,分别减排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氮氧化合物216万吨、23400万吨、63万吨。但应看到,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资源环境的约束日益强化。江苏作为经济大省、环境承载能力小省,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不懈地推进节能降耗,努力走出一条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新路子。
大力优化产业结构。遏止“两高”行业过快增长,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新上项目能效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新增产能须进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对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滞后、被列入一级、二级预警的地区,落实高耗能项目限批、暂缓接电等约束性规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标准要求,继续淘汰一批铅蓄电池、造纸、化纤、印染、铸造、电镀等落后产能,启动差别电价、差别水价等政策,倒逼落后低端产能尽快淘汰和退出。积极发展资源消耗较少的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更大力度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研发生产,组织实施节能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突出工业和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冶金、化工、建材、纺织、电力、轻工等主要耗能行业及重点耗能企业,大力组织实施锅炉(窑炉)、电机系统、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改造。采取政策激励、能评把控、节能执法、差别电价等综合措施,加快高效节能产品推广,促进在用低效用能设备淘汰。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鼓励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及重点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医生”诊断,支持一批省重点示范工程建设。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全面推进工业能效提升,到2015年,江苏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20%以上,大型骨干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接近世界先进水平。深入推进“千企节能低碳行动”,至2015年完成2205万吨标准煤的节能任务,全面建立能源管理体系。进一步推动全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到2015年,营运客车、货车、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分别比2005年下降3%、10%和13%。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到2015年,全省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降低12% 。
变革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研究发展智能电网,推动分布式能源发展。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比重提高到7%。严控煤炭消费总量,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新上耗煤项目要严格实行煤炭消耗等量或减量替代政策。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广使用型煤、清洁优质煤及清洁能源,加快更新改造燃煤锅炉。
创新节能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节能预警、考核和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分解落实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完善节能标准体系,继续启动编制一批严于国家要求的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倒逼用能单位能效水平持续提升。发挥好价格政策的杠杆作用,组织开展专项能源监察审计,对单位产品能耗超过国家和省限额标准、违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用能设备的,执行惩罚性电价和差别电价。研究制定节能量交易实施方案。
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从家庭、社区、学校、医院、军营等社会单位,从衣、食、住、行、游等生活环节,从教育、科普、宣传等方面着手,引导形成节约资源的消费理念和行为方式。积极倡导全社会购买节能节水产品,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多乘公交和地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鼓励自备购物袋等,引导节约消费、适度消费,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