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租赁资格应提交的资料如下:
(一)必备资料
1.《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租赁资格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签字的申请承诺及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4.共同申请人中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无需提供);
6.户籍或居住证地址在西安市城六区的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现有住房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且户籍不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由户籍或居住证地址所在社区或村委会出具;无工作单位且户籍在人才交流中心的,无需提供);
7.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档案;丧偶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
8.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名下有公司或出资股份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及股权书;
9.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名下拥有机动车辆的,需提供车辆购买 发票、行驶证和车辆产权证书。
(二)区内职工申请的,除本条规定的必备资料外,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所在用人单位未纳入《曲江新区区内用人单位名录》的,提供: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劳动(聘用)合同,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工作证明需说明劳动关系起止时间)。
(三)城镇家庭申请的,除本条规定的必备资料外,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区级以上社保部门出具)、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证明(经营地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中之一;
2.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户籍卡、居住证之一,持户籍卡的应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四)审核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除本条第一、二、三款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本条规定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合同或票据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属单位证照的,提供加盖持证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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