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成为各方关注焦点的房地产业,如今又将迎接新的挑战——节能革命。日前从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2009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制定建筑节能2009年至2011年三年规划,力争全面推进新建建筑执行节能设计标准,推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加大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力度,在建筑节能工作中取得新突破。
我国从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这一条例不仅设置了新建建筑的节能标准,还要求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专家表示,建筑节能目前在中国还不能市场化运作的情况下,如果能借金融危机之“机”、由政府“埋单”对公共建筑和一部分低房价住宅进行节能改造,不仅可以提升建筑品质、益于民生,还能并举促进经济发展。
建筑节能是大势所趋
目前,在楼市中标明节能建筑、节能住宅的楼盘越来越多。节能建筑已日趋成为新建建筑的发展方向。
节能建筑指的是,满足《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通过提高建筑围护结构(外墙、屋面、外门窗和楼板)的热工性能,同时提高采暖、空调能源利用效率,使节能建筑的耗能比普通建筑降低50%。
节能建筑有许多优点,比如自重相对较轻,只相当于砖混结构的53%—60%的重量;抗震性能好,相当于砖混结构的1.68—2.5倍;保温隔热性比平常的粘土砖提高3倍左右。
我国是全球第二大能源消耗国,其中建筑能耗占社会总能耗的25%。“十一五”规划目标建筑行业要完成节能达1.01亿吨标准煤,建筑节能总面积达21.46亿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节能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是重中之重,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的核心又是建筑电气节能改造,预计未来几年建筑电气改造面积增速将超过30%。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江亿教授说,1978年,我国建筑能耗占终端总能耗的10%左右,而目前我国仅采暖用煤就占到总煤产量的12%,除了这12%之外其他用能大部分为电力,大约占了我国电力总量的1/3。加起来我国城镇民用建筑用能已经占了我国商品能源的20%—22%。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王保安介绍说,2006年我国建筑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24.5%,根据发达国家经验,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用能将快速增长,逐步增加到40%左右,成为最主要的用能领域。
为了节约有限的能源,全国各地已纷纷行动起来,推出相关政策,促进节能建筑的发展。据介绍,北京、上海已经将建筑节能标准提高到65%;长春、长沙、大连、呼和浩特、哈尔滨等城市从2008年10月份起将节能设计写进《住宅质量保证书》;南京市规定,凡申请民用建筑项目施工许可的单位,须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提交《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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