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施工措施
3.3.1 砌块进场后,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制度。重点检查砌块的出炉日期,杜绝砌块过早上墙。
3.3.2 砌筑前一天浇水,浇水湿度以水浸入砌块面深度8~10 mm为宜。墙底部应砌粘土砌块,或现浇混凝土勒脚,其高度不小于200 mm,墙根免受潮透侵蚀。
3.3.3 砌筑前,对砌块进行预排,非整砖要用手锯切割。加气砼砌块分皮错缝搭砌,上下皮搭砌错缝长度不小于整砖长度的l/3,且不小于150 mm.
3.3.4 墙体每日砌筑高度控制在1.8m以内,不能一次砌到钢筋混凝土梁、板底,按规范要求应留一定空隙。砌体沉实稳定一周后再补砌,补砌采用斜砌挤紧,其倾斜度宜为75度左右,砌筑砂浆必须饱满。
3.3.5 砌筑灰缝要均匀、饱满密实。水平灰缝厚度应控制在15mm以内;竖向灰缝宽度控制在在20mm以内;灰缝饱满度均不小于80%
3.3.6 将挤出的砌筑砂浆后抹挤压,对局部不够密实的部位再用砖刀灌浆插实,边砌筑边对所有灰缝由外向内压实压光,缝面凹进块砌面约3 mm,以增强抹灰砂浆和墙面的咬合力。
3.3.7 砌筑前,组织各专业人员图纸会审一次,及时解决好专业图纸不一致的问题。安装与土建施工密切配合,水电管线敷设时使用专用线槽,开槽深度与线管相宜,敷管后在管槽两侧用钉子固钉牢,再在管上用100 mm宽镀锌铁丝网加强。
3.3.8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确保每道工序必要的技术间歇时间。
3.3.9 抹灰前,应用钢丝刷或硬扫帚清除砌筑面的渣宵和粉尘。在抹灰前应洒水湿润。
3.3.10 每层一次性抹灰厚度控制在7~10 mm,超过10mm应分层抹灰,并掌握好相邻两层抹灰间隔时间,若抹灰总厚超过35mm在底层砂浆初疑后再抹上一层,并在上层抹灰之前,对超厚部位必须加布设钢丝网片,使内外层粘结牢固。
3.3.11 抹完最上表层后,隔天洒水养护一次,养护时间为7天,冬天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3.12 加强施工过程监督检查力度,使各项技术措施能得到有效实施,真正起到监督部门对施工质量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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