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期间,郭店镇政府辩称,拆除宏达建材厂是“根据新郑市2007年6月28日联席会议的精神”。
2011年9月28日,郭店镇副镇长沙俊军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也称:“我们没有强行拆除,都是通过做工作让他们自己拆除的。当时全河南省统一要拆除这种砖窑厂,包括咱们附近几个县市,光我们郭店镇拆了50多个。”
但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郭店镇政府拆除宏达建材厂的行为违法。”
一个经省发改委批准的项目,才建成几个月,新郑市就决定拆除。政策的朝令夕改让数位投资人感到很困惑,于是他们赶到河南省发改委询问原因。
在河南省发改委,他们发现了一个令人惊讶的事实:2006年10月15日,新郑市发改委下发的“新发改函字(2006)71号”《bob电竞体育博彩_博鱼体育-手机版官网:新郑市郭店镇宏达建材厂年产4000万块烧结页岩多孔砖项目备案的函》,在河南省发改委档案室根本查询不到。
2010年5月28日,河南省发改委档案室开具的一份证明显示,“豫郑郑农(2006)0069号文件经我处核实,查无此件。”
“用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省发改委文件让我们过去投资,然后几个月又把厂子给拆除了,这不是骗人吗?”一位投资人说。
2011年9月28日,河南省发改委档案室的一位主任在看了新郑市发改委“新发改函字(2006)71号”函后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豫郑郑农(2006)0069 肯定是假的,我们省发改委文件是以‘豫发改函’开头的,这个绝对是假的,太假了,河南省发改委就没有这个编号,不是这个字,也不是这个顺序,彻底就是假的。”
那么,新郑市发改委提到的“省发改委豫郑郑农(2006)0069 ”从何而来呢?
9月28日,记者来到新郑市发改委采访,该委办公室人员称:“项目文件这块是投资科负责的,你到投资科采访吧。”但投资科的一位工作人员称:“科长不在,你跟办公室说吧。”一番推诿过后才对记者说:“科长不在这里办公,他在原来物价局的院子里办公。”
随后,记者来到新郑市发改委位于原新郑市物价局的办公区,一位自称是发改委副主任的人称:“接受采访要经过市委宣传部”。
记者又来到市委宣传部,通过新闻科一工作人员的联系,在等待一个多小时后,一位自称是新郑市发改委的工作人员来到了新闻科。记者刚一提出市发改委的一个文件有问题,这位工作人员便不耐烦地称:“发改委下的文件多了,你想弄啥了吧,你说吧你想弄啥呢?”随后采访中断,截至发稿时,新郑市发改委的相关领导也未接受记者采访。
另据记者从河南省发改委网站上查询到,2006年下半年,新郑市发改委向河南省发改委申报了数十个“烧结页岩多孔砖”和“煤矸石页岩烧结砖”项目,并且这些项目大都位于新郑市郭店镇和龙湖镇。
当地一位知情人向记者透露,2007年6月底、7月初,与宏达建材厂一起,大多数新审批的生产烧结页岩多孔砖和煤矸石页岩烧结砖的企业也同时被拆掉了。 (中国砖瓦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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