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与国外相比,我国建筑垃圾再利用在工业化生产和应用方面的技术还有一定差距,但目前的问题不在于建筑垃圾的处理技术上。”陈家珑说,近些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已经相继开展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究及应用实践,目前尤其是建筑垃圾再生砖技术已基本趋于成熟,并得到实际应用。建筑垃圾处理装备的研发和生产也基本能够满足目前实际需要。当前有些处理利用技术,我国可以说还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已有的处理技术完全可以启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记者了解到,目前由陈家珑主持的用建筑垃圾制造的再生砖已经在北京草场胡同5条20院仿古建筑以及陶瓷馆、郊区一些新农村建设中得到了利用;北京市亦庄开发区1994年用再生砖做填充墙的一个试点工程,到目前已经有17年,未发现问题。而在河北、江苏、广东、四川、福建、陕西等地均有工程应用,效果良好。
“目前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不是问题,瓶颈在于相关政策和管理的缺失。”陈家珑说,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利用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产生、运输、处理、再利用各层面,其中更是牵扯了建设、发改委、环保、工业与信息化等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只有所有的环节统一管理,协同配合,有效联动,才能形成一个闭合的建筑垃圾处理链,真正实现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目前,这些环节间实际是孤立的,建筑废物的处理单凭企业行为和市场运作在初期很难实现。
陈家珑说,目前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部门联动机制、政府监管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尤其是没能很好执行建筑垃圾“谁产生谁负责”这一原则。
按照原建设部于2005年6月1日实施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四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规定,建筑垃圾是谁产生谁负责,但由于没有具体实施细则来保证,这一规定往往流于形式。
“对于拆迁旧楼开发新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如果在开发时不把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报上来,不缴处置保证金,就不让你开工。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就会起到效果,但政府的政策自己都没协调好,怎么可能对房地产企业形成约束?”陈家珑说。
政策和法律的缺失,造成的结果就是建筑垃圾随意填埋,而真正需要建筑垃圾的企业没有足够的原料来源,导致建筑垃圾产业链无法形成。
陈家珑告诉记者,建筑垃圾与废金属等废弃物不同,废金属等废弃物的回收与再生产品之间有很大的增值空间,其回收和再生利用可以在市场条件下自发形成产业链。在建筑垃圾回收再生链上,建筑垃圾处置是最后的一环,在目前天然砂石资源价格低廉的情况下,拆除企业有利润,运输企业可以保本,留给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已没有多少增值空间,因此没人接手,只能抛给社会,加上近年来建筑工程界逐步形成的倒贴规则和监管困难及不到位,更加重了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污染环境的现象。
“废旧金属、木材甚至塑料瓶子,在产生以后,由于存在利用价值,社会就自发形成收集、加工、再利用这么一个产业链。但拾荒大军把建筑垃圾里值钱的都捡走后,剩下的都是不能产生任何价值的东西,没有扶持政策,怎么会进行资源化再利用呢?”
缺少政策扶持,使北京首家建筑垃圾处理厂北京元泰达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多年来惨淡经营。记者了解到,这家公司建筑垃圾生产线销纳建筑垃圾的能力在100万吨/年~150万吨/年,但实际每年只有几万吨的建筑垃圾的来源。公司总经理吴建民曾对媒体表示,他虽然看到了建筑垃圾就是宝,也有能力将其变废为宝,但由于需要自己去找建筑垃圾,单单运输就会在无形中增加成本,使本来利润就微薄的建筑垃圾再利用更为艰难。
一方面建筑垃圾乱堆滥倒,另一方面却是建筑垃圾处理企业无原料来源,由于没有强制性处置建筑废物的规定,没有建筑废物供应保证及相应的经济补偿,导致不少建筑垃圾处理厂目前都基本处于停产状态,能运转的企业也勉强维持或亏损。
陈家珑说,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最需要的还是政策和法律,“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率高的国家都是先靠政府出台政策强制推行,然后再慢慢形成产业链,走入市场化阶段。这个过程是需要靠政策和法律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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